旅客须知: 1. 旅客乘车须持本站的有效车票,经站务人员检票后上车、对号入座。对无票或持无效票的乘客,除按全程客票价补 票外,并处以100%的罚款。 2. 车票当次班车有效。退票手续费收取标准为: (1)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以前办理,按票面金额10%收取。不足0.5元的按0.5元计收 (2)当次客运班车开车2小时以内办理,按票面金额20%收取。不足1元的按1元计收 (3)当次旅游班车开车24小时以前办理,按票面金额10%收取。不足1元的按1元计收 (4)当次旅游班车开车24小时以内办理,按票面金额50%收取。不足2元的按2元计收 当次班车开车后不予办理退票或改乘。 3. 成人及身高超过1.4M的儿童须购全票,身高1.1M至1.4米的儿童须购半票。持一张全票的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 高1.1米以下的儿童乘车 4. 伤残军人或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,可凭民政部颁发的《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》、《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》购买优待 票,享受全价票待遇。 5. 购买全票的旅客可随身免费携带行李10公斤,其超过部分按行包收费;占用座位时,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。 6. 以下物品严禁进站寄存、托运及携带乘车: (1)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; (2)有可能损坏、污染车辆或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; (3)有刺激性异味的物品; (4)法律和政府规定禁运的其他物品。 7. 对班车因意外晚点、停开或变更车辆类别,本站无经济赔偿责任。 8. 本站欢迎旅客监督。旅客如意见或建议,请在候车室《旅客意见簿》详细留言。如有投诉或其他重要事项,请直接 到调度中心找本站值班领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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