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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一日(星期三)起,所有由香港国际机场出发的离境航班,必须采取新措施管 |
| 制手提行李,以遵从香港特区政府订立的新指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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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场现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建议,实施新的航空保安管制指引,以检查国际航班手提行李的液体、凝胶 |
| 及喷雾类物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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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民航组织订定了多项有关航空旅客手提行李的最新保安措施,这些措施包括: |
| 1. |
手提行李内所有液体、凝胶及喷雾类物品,均须以容量不超过 100 毫升的容器盛载。任何容量大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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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 毫升的容器,即使并未装满上述物品,也不能通过保安检查; |
| 2. |
所有盛载液体、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容器,必须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公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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袋内,而且不显得挤迫。塑胶袋应完全封妥; |
| 3. |
在保安检查站时,旅客应将装有容器的塑胶袋与其他手提行李分开,并另行交给保安人员以肉眼检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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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装有容器的塑胶袋;及所有药物、婴儿奶品/食品及健康所需的特别食品,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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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证後可获豁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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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点击旅客携带液体新规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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